医保局和药监局合并了吗

如题所述

目前医保局和药监局尚未合并。 因为医保局和药监局的职责和任务不同,合并会带来管理上的困难和效率低下的问题。合并的可能性不排除,但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如合并后的机构职责和管理结构等。
药监局的职责范围:
1、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
2、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
3、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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