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年终奖金今年1月才申报,怎么做账

如题所述


去年的年终奖金今年1月才申报,怎么做账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用-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发放是的会计分录其实是与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是一样的,只是科目可以做在年终奖发放下,第一步是先要计提年终奖金,然后再进行年终奖发放,最后是计算得出个人所得税的分录:
1、计提年终奖金的分录: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2、发放年终奖金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3、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19年的年终奖新算法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
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某员工2019年1月工资4500元,当月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不考虑其他情况:
1.找税率
30000÷12=2500,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
2.计算应纳税额
30000_3%-0=900元
不需要考虑2019年1月工资4500元与5000元的差额
工资和年终奖如何搭配最省税?
财税〔2018〕164号出台以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计税方法有了两种选择.纳税人关心的问题无外乎两个:
一是,年终奖和奖外综合所得既定的情况下,是单独计税更优,还是合并计税更优;
二是,员工年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日常发放工资和年终奖如何搭配才能更省税.
去年的年终奖金今年1月才申报,怎么做账?大家可以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奖金,贷记银行存款.从去年开始年终奖有了新政策,所以小编特意为大家解析了2019年年终奖的新算法,大家可以结合案例好好分析,关于上文的内容大家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继续和我们一起探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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