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主席的选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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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7
学生会主席选拔产生机制
在校团委领导老师指导下,组成校学生会换届委员会,本着对全校学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4月至5月在全校范围内通过公开竞聘、层层考核选拔产生校学生会主席。
一、候选人资格要求
(1)、能够认真贯彻《湖北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宗旨和基本任务的各项要求
(2)、政治思想合格,工作态度端正,组织管理能力强。
(3)、学习成绩良好,居班级中上等。
(4)、必须是在院级学生会或分团委担任部长及以上职务者(包括各年级分会主席);或在校学生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职务者;或在相关学生组织(如社团联合会)担任部长以上职务者。
(5)、具有一至两年学生工作经验。
(6)、优先考虑条件: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级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团干、优秀共青团员 ②中共党员
二、候选人资格审查
对照以上条件,各学院推荐候选人1至2名,校学生会推荐候选人3至5名;各候选人认真填写推荐表,由各学院分团委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至校团委学生会审查。
三、竞聘代表产生机制
(1)有投票权代表组成要求
①校团委老师、各学院分团委书记
②各学院学生会代表1至2人
③普通学生代表
④女代表数不能低于代表总数的40%;专科生、成教生也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2)学生代表资格
①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或者成教学生
②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或者对学生工作热心关注
③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一定的代表性
④属于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或品学兼优者优先
(3)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征集代表候选人,递交申请书至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进行审查,学院同意盖章后交校团委学生会进行审查,并将合格代表名单进行公示。
四、召开全校公开竞聘大会
(1)主席候选人根据竞聘大会当晚票数高低确定三名,在三日内由校团委对候选人个人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评审,确定主席。
(2)正式选举时,届时参选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选举。评选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抽签顺序排序。
(3)代表有权对候选人投同意票,不同意票和弃权票。若同意,则在候选人下标“○”;若弃权,则在弃权栏标“○”;若不同意,不做任何标记。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即主席候选人3名)方认为有效。超过应选名额或选票不做任何标记的,该票作废。填写选票要求符号准确、笔迹清楚,无法辨认或书写不清楚的选票作废。
(4)投票时、监票人先投票,随后其它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点票,收回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选票有效,多于实发选票,选举无效,须重新选举。
(5)大会选举时,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主席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监票人在大会执行主席领导下,对选举过程包括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发票投票记票进行监督。
(6)监票人向大会宣布记票结果(只公布得票前三名候选人名单),前两位候选人得票必须过半数,否则取前4名各自进行三分钟的即兴演讲后第二轮投票。
大会选举工作由校学生会换届委员会统一领导,解释权属换届委员会。选举时,如发现超出选举办法情况,由换届委员会秘书长协调决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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