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可以要分手费吗?

如题所述

分手后不可以索要分手费,分手后如果索要分手费方式方法不对,很可能违反法律。

“分手费”并非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生活中经常提到的一个词汇,它常指一方在分手时基于道德自省,主动或者被动给付对方的费用,通常出于补偿、止损等目的。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分手需要赔偿作出相关的规定,因此分手并不是必须给分手费的,被分手一方也不能因为对方没有给付分手费便报警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分手费这一做法并不受法律支持。

另外,我国讲究婚姻自由、恋爱自由、分手自由,因此“分手可以但要先给分手费”这种说法也是不合理的,当初恋爱仅仅是双方确立了暂时的伴侣关系,并不是缔结了婚姻关系,因此无论一方在分手时有没过错,另一方也不能因为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而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因此一方无权要求对方在支付分手费后再与他人谈恋爱,以此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分手后可以要回的费用

1、对于吃饭、看电影、旅游日常花费,发红包(如1314、521、520等特殊金额),以及送情侣表、名牌包包等首饰支出的费用,都属于是为了增进双方感情需要,恋爱过程中的一般性正常支出,属于一般赠与,一旦花费不可再要求返还。

2、送给对方的汽车、房产等大额财物,属于一般赠与,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一方可以主张撤销,但是一旦办理完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则不能再撤销或要求返还。

3、送给对方的彩礼(一般是给女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分手后赠与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因彩礼在法律上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当结婚目的不能达成时,这种赠与的解除条件即成就,可以主张撤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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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15
“分手费”并非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生活中经常提到的一个词汇,它常指一方在分手时基于道德自省,主动或者被动给付对方的费用,通常出于补偿、止损等目的。

关于分手费或者青春损失费,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法律既不禁止也不干涉,这种补偿属于自然之债,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是否实际履行更多地依靠道德自省。但若一方以恋爱、同居为由主张另一方支付分手费,一般不被法院支持;若是婚内出轨所约定的分手费,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更难以受到法律保护。
第2个回答  2021-08-15
分手后,能不能要分手费。这个是可以的,问题是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都是自愿同意在一起的,分手也是有一方不愿意了,或者双方都同意分开的。所以这个分手费,就不好要。也就说以前那么好的关系,你也不好意思开这个口。除非特殊情况,可以除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12-06
有的人分手后会跟对方要分手呗,我觉得一段感情当中,两个人都是付出了爱情,付出了一些可以东西。两个人都是平等的,我觉得还是不要要的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12-07
你好!因为“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采纳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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