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女方户口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你好,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迁出。女方可以将户口迁出至原户籍所在地,或者迁往经常居住地。离婚后,一般迁出户口的多为女方,如果双方协商同意不迁出可以放在前夫那里。户口可以办理迁移,如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灯光。但是各地由于户口政策规定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才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一般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对于迁移户口所需要的手续,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