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股的帐务处理(会计分录)

我公司目前有3个股东,其中一个股东准备将他持有的公司5%的股份转让给公司现有另外2个股东其中之一。入股是5%的股本是10万元,现在的价值是15万元。请问,作为被转股的公司如何做分录?

债转股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借款等负债科目
贷:股本、资本公积等。
债转股账务处理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是债转股实现日的会计处理。当债务人为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份额确认为股本;当债务人为非股份制企业时,债务企业应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股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股权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借:长期借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二是债转股实现后企业运作阶段的会计处理。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债转股后企业维持正常持续经营,其会计业务核算按一般业务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决策,但不干预其日常运作,因而其会计处理与一般经营周期相似。在年终分发股利或分红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一般投资人处理。
三是金融公司阶段性持股后退出国有企业时的会计处理。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是解决银企不良债权债务关系,中介的性质决定了对其企业的持股只是阶段性的持股,实现持股目标收回资金后必须退出企业。这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企业摆脱困境,实现盈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达到收回投资目的,不良债权转化成功,则可以转让股权,退出企业;另一种是企业经营失败,最终导致企业清算破产。

前一种情况有两种方式:一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股权出售给其他公司,此时债务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若为上市公司,无需作处理;若为非上市公司,应在减少“实收资本——资产管理公司”股票份额的同时,增加等额的“实收资本——**公司”的股票份额;二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将股权出售给其他企业,而是直接出售给债务企业,这种情况下,债务企业的会计信息应同时反映货币资金的减少和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对后一种情况,只能适用于破产清算会计,实际上是把企业破产时间延后,债转股时的潜在风险还是转化成为实际的投资损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23
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你们公司不需要做任何帐务处理,因为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是他们自己之间的事情,对你们公司不会有任何会计上的影响;现在的价格是15万,但是这15万是转让受让者给转让者了,肯定不是给你们公司了,5万的差额那是转让这些股份的股东获得的收益,不是你们公司的收益。

这就和在证券交易所中的股票买卖是一样的,难道A从证券交易所买入B持有的C公司的股票,面值1元,股票市价每股5元,C公司还要为此交易做帐务处理吗?很明显不需要。否则上市公司的会计可要崩溃了。。。

但是如果你们公司将某个股东持有的股份回购的话,就要做帐务处理了。

补充:在转股的情况下,虽然不要作帐务处理,但是你们是要在股东名册或相应的备查簿中作相应的登记的。(呵呵这话等于没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1-23
股权转让应该做的是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有增有减,所以借贷方都有资本公积,另外股本现价是15万元,股本10万,也就是有5万元是股利,明白了吗?
第3个回答  2008-11-23
借实收资本--XX100000
贷实收资本--XXX100000
15万应给受让股东,公司不做账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