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判决书,女子李某与张某于2009年相识,2010年农历11月举办婚礼,2014年10月登记结婚,生育一儿一女。李某表示,双方婚后经常吵架,张某有家暴和婚内出轨行为。双方与2019年6月分居至今,期间无任何联系。李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张某抚养,婚生女由李某抚养,互不承担抚养费;夫妻共有轿车归张某所有,车贷由张某偿还。张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向法院提交答辩意见。法院认为,张某、李某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登记结婚,婚姻基础上可。两人结婚多年,且生育一子一女,维系夫妻关系的感情基础依然存在,只要双方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好仍有希望。对于李某的离婚请求,因李某未提交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有效证据,本院不予支持。
在离婚诉讼中,很多案件被驳回的理由都是“没有提交证明感情破裂有效证据”。那么,什么样的证据才算是有效的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感情破裂的证据
感情破裂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出现严重矛盾和不和谐,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的状态。在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交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夫妻双方的通信记录:包括短信、微信、电话等,可以反映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沟通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矛盾和冲突。
2. 夫妻双方的亲友证言:亲友证言是一种较为直接的证据,可以从侧面反映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但需要注意的是,亲友证言应当客观、真实,否则可能影响证据的效力。
3. 夫妻双方的书面材料:包括道歉书、协议书等,可以反映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是否有过妥协和让步。
4. 夫妻双方的生活习惯变化:如分房睡、晚归等,可以反映夫妻双方的生活状态和感情状况。
5. 夫妻双方的心理评估报告:专业心理机构出具的心理评估报告,可以从专业角度分析夫妻双方的心理状况和感情破裂程度。
二、什么样的证据才算是有效的
在离婚诉讼中,提交的证据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
1. 证据的真实性: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捏造、篡改或者伪造。如果证据被发现存在虚假成分,将直接影响到证据的效力。
2. 证据的完整性:证据应当是完整的,不能有遗漏或者缺失。如果证据不完整,可能会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判断。
3. 证据的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关,不能与案件无关。如果证据与案件无关,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4. 证据的合法性: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如果证据违反法律,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三、如何收集有效的感情破裂证据
要想在离婚诉讼中提交有效的感情破裂证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及时收集证据:在发现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时,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防证据丢失或者损坏。
2. 保存好证据:收集到的证据应当妥善保存,避免证据丢失或者损坏。同时,要注意保护证据的隐私,防止泄露。
3.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自己无法判断哪些证据属于有效证据,可以寻求律师的专业意见,以确保提交的证据具有有效性。
4. 注意证据的呈现方式:在提交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呈现方式,确保证据清晰、完整、真实。同时,要向法院说明证据与案件的关系,以便法院正确判断。
总之,在离婚诉讼中,要想提交有效的感情破裂证据,需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只有提交了有效的感情破裂证据,才能增加离婚诉讼的成功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