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居民自治章程九篇

如题所述

  居民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居民会议的组成、召集和议事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执行。居民会议在必要情况下,可以邀请本居住地区的住区单位参加。
  居民会议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定制居民公约;(三)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四)监督本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五)讨论决定涉及本居住地区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
  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制定后,报居委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居民和本居住地区的单位应当遵守居民公约。居民公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