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必须领取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社保卡不一定必须由本人领取。个人领卡,申领/持卡人年满16周岁的,须由本人凭身份证件原件领卡。16周岁以下的申领/持卡人,由法定监护人凭申领/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卡。申领/持卡人高龄、疾病入院、长期异地的,可委托他人凭申领/持卡人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申领/持卡人疾病入院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材料代领。社会保障卡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项: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到药店买药;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甚至参加职业培训等;将具有一卡多用功能,例如缴纳水电费、公交车乘车刷卡和电子钱包功能。看病买药的报销比例问题:是根据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合按比例分担。报销比例通常都在80%以上,数额较高的可以到90%以上。社保卡分为两个账户:个人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个人社保账户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金融账户激活开通后可以使用,基本等同于银行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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