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专座让座有规定吗

如题所述

爱心专座让座有规定吗

按照地铁、公交车上的“爱心专座”的制度设计,享有“爱心专座”优先乘坐权的是“老弱病残孕”群体,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群可能惠及的范围更大一些。其他普通乘客上车时,应当优先选择非“爱心专座”座位乘坐,只有在没有“老弱病残孕”乘客使用“爱心专座”,且其他普通座位没有空座的情况下,普通乘客才可以使用“爱心专座”。但一旦有“老弱病残孕”乘客上车后,那么普通乘客就应当把“爱心专座”让出来,供“老弱病残孕”乘客使用。

“爱心专座”,有一个“专”字,本身就有专属、专用的意思,具备一定的排他性。如果无视“专”字所涵盖的享有优先乘坐权的“老弱病残孕”群体,设置“爱心专座”的意义又在哪里?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可见,公共交通部门提供爱心专座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必须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显然,老年人有权享受公共交通部门配备的优待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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