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在中国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应当对仲裁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二、是否属于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三、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四、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五、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对以下几种情况,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不会受理: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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