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年审后果的问题,在年审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审,属于公司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未参加年审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审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审的,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年审内容和步骤
(一)、登录
企业通过上述网站进入网上年检平台,选择登录方式。
若是企业无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则输入相应的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标识和企业名称,网上年检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显示企业名称和注册号,企业确认后登录用户界面。
若是企业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则可将其插入电脑USB接口并输入密码。系统自动匹配,确认企业身份,企业登录用户界面。
(二)、填写年检报告书
企业登录用户界面后点击“填写年检报告书”按钮。系统将按照登录企业的类型来自动匹配相应的年检报告书。企业在网上填写年检报告书的过程中,可点击“暂存”按钮暂时保存所填写的内容,并可重复登录,对错漏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直至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三)、申报
企业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按照网上年检报告书中设置的必输项和表间平衡进行判断和计算,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系统会自动提示企业进行补充修改;符合要求的则将提示企业申报结果。
(四)、预审
工商部门在企业申报网上年检后5个工作日内对其申报内容进行预审。
工商部门认为企业申报内容不完整或者有错误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并退回企业修改;认为企业申报内容完整且符合年检规定的,网上告知其预审结果;认为企业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工商年检窗口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五)、预审结果查询
企业登录网上年检用户界面,查询预审信息。
查询结果为“退回修改”的,点击“修改年检报告书”按钮,按照工商部门退回修改的意见对网上年检报告书内容作补充修改。查询结果为“查看预审结果”的,太原商务服务网根据告知书要求下载打印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携带告知书所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六)、复核
企业携带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和相关年检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复核。有关工商部门依法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七)、年检戳记加盖
年检复核完成后,工商部门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上加盖年检戳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衍生问题:
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年审吗?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不需要年审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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