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有心脏病的人在葬礼上说我,我气不过和她吵架,这算她故意找事吗?我可以打她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上没有什么“故意找事”的说法,只有寻衅滋事,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属于寻衅滋事,跟当事人有没有心脏病也没有任何关系。你不可以打人,打人就是违法行为,而且很愚蠢。打输了进医院,打赢了进派出所。而且你既然说对方有心脏病,你就应该预料到可能导致会对方造成的严重伤害。

轻伤二级以上才可以构成刑事犯罪,有刑事犯罪案件才有刑事处罚记录,刑事处罚记录才叫案底。轻微伤就是治安违法行为记录,不算案底,但是我们公安机关依然会有记录而,永久保存。但是,没有达到轻伤二级以上,没有刑事处罚记录,不会留下案底。

会不会留下案底要看打架造成的后果,
1、如果打架造成后果是轻伤,一般处以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不会留有案底,只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这种情况对找工作不会有影响。
2、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可能被处以刑事拘留,就会留下案底。

打架未造成轻伤及以上的伤害是不构成犯罪的,就不会有案底,只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留下被治安处罚的记录。但是,未成年人有专门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一般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七条 治安管理处罚卷
派出所在办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案件中形成的材料,应当建立治安管理处罚卷。

卷内主要存放:
(一)治安管理处罚审批表、处理、调查报告;
(二)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和被处罚人员照片、回执;
(三)传唤证;
(四)暂扣物品清单、发还收据;
(五)违反治安管理没收财物收据、调赃单、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上交凭证;
(六)讯问、询问笔录;
(七)调查证据材料;
(八)现场勘查记录、鉴定材料;
(九)验伤单、经济赔偿协议书、担保书和医药费凭证、赔偿费收据;

(十)其他需要保存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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