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我全责,对方的修车单子什么的我都还没拿到,我自己的修车费能先去保险公司理赔吗?

谢谢

不可以,因为保险公司的一次理赔,自己的车子和对方的车子维修费用是一起理赔的。不能分开,这是一次事故的理赔,不能分成两次理赔。
一、报案
1、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 ;
2、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向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
1、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
2、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提醒: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要求向交警报案时,保险公司人员无需到现场处理!

三、第三者修理
1、如果第三者非机动车,则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第三者、保险公司、车主)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当场不能核定损失,则在进行第三者损失核定的时候或者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给出核损价格
提醒: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2、如果第三者是机动车,则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第三者同意与车主一同前往车主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则当场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现金!
第二、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选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也就是说第三者将与车主去不同的修理厂进行车辆修理时,则第三者
可能要求车主在事故现场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费用,或称押金或定金,(因为担心事后找不到车主或者事后车主不认账),切记:一、现场掏钱,一定要立收据;二、
支付一半的修理费用比较适当(因为也有可能发生事后第三者不认账的情况)
提醒1: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车主必须先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其选择的修理厂,然后拿到第三者的修理发票及维修明细才能进行保险索赔的,如果事后第三者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找不到第三者时,第三者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能赔付的
提醒2:虽然上文提到在现场掏钱时,要第三者立收据,虽说这种收据是不能作为赔偿依据的,但是这种收据至少可以避免
第三者事后不认账的情况。因为第三者修理完毕后,车主须将修理费交付给第三者或者第三者选择的修理厂,如果没有这个收据,第三者万一不认账的情况下,车主
到底应该在第三者车辆修理完毕后,支付多少钱呢?

四、车辆定损修理
1、将受损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给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之后进行理算,以最后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七、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得出的金额,向车主的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3-20
不行,对方的车是你赔,保险公司怎么给你赔两次? 单证收集齐全了一次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20
要和对方的资料一起才行,收集对方的(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修车发票,交警证明,如有换件(要有残值单)一起加上你的资料才能索赔
第3个回答  2013-03-20
等对方单据到了一起去理赔,两年内搞定就行了
第4个回答  2013-03-20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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