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探亲路费报销标准

我在四川德阳政府部门工作,我的妻子在上海工作(户籍也属于上海)。去年以前她在都江堰参加援建,离家很近,故我未向单位提出探亲事项,但去年开始她调回上海工作,于是按规定我享受了探亲假。但是在报销探亲路费的时候,单位和个人都不知道具体报销标准,国务院出台的政策上也没有找到具体标准,不知道可以报销机票、火车卧铺还是硬座,望知情者不吝告知。

(一)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二)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三)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省、直辖市自行规定。

(四)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五)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对探亲假的规定: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5、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6、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7、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8、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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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6

根据《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第二条 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

(一)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二)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三)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省、直辖市自行规定。

(四)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五)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第三条 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坍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第四条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五条 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得报销。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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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6-07
  公务员探亲路费报销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财事[1981]113号):
  1、乘火车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费;
  3、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报销;
  4、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5、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6、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3个回答  2013-04-03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职工(含公务员)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因此,无论是机票、火车卧铺还是硬座只要往返费用在30%以内将不能报销。具体实施中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经济状况来考虑。
第4个回答  2018-11-18
关于探亲路费报销标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有明确规定,已婚职工探亲假费用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不过各个单位的探亲假报销标准也各有不同规定。下面是某高校教职工探亲假的报销标准,供参考:
1、教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乘坐火车(不包括动车、高铁)的不分职级一律按硬座票报销,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坐火车12小时以上的可按硬卧票报销。
2、乘轮船的按三等舱或四等舱位票报销。
3、乘长途公共汽车和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实报。
4、探亲途中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船费凭据报销,市内出租车费自理。
5、原则上以从学院来回探亲目的地的最优路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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