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时不想加班,公司却要我必须加班,不加班就算我旷工,这样是否算强迫加班?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3-11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但是需要跟劳动者协商,并且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即1.5倍工资(小时工资),如果在休息日要求劳动者加班,需要为劳动者换休,如果不能换休的,需要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补偿。你单位要求你加班,否则算作旷工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跟你单位协商,如果你单位强迫你就范,建议你到你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15日内就会有处理结果的。希望能帮到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11
公司不加班就算旷工是不合法的。根据我们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你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个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 若你们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需与工会和你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你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特殊情况下若需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特殊情况主要是指:(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依据祥见劳动法36条至42条。
第3个回答  2013-03-11
同情你的遭遇,为别人打工,这种事情司空见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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