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所有知识

如题所述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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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1
这个问题很复杂,以下回答不敢说所有,只能说是基本简要的:
一、离婚程序包括:
1、登记离婚:双方协议好后到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适用于离婚无争议的。
2、诉讼离婚:一方起诉法院,法院先调解后判决。适用有争议的离婚案件。
二、离婚案件要处理的问题,主要包括:
1、解除婚姻关系;
2、子女由谁抚养,抚育费如何承担和支付;
3、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如何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三、诉讼离婚时,如能调解离婚或和好就罢了,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法院将视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来决定是否判决双方离婚。
四、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五、实践中第一次起诉被判决驳回后,等判决生效后6个月过了才能再次起诉。通常第二次起诉如无特殊情况,即使协商不了,大部分会被判决离婚。
六、根据婚姻法三十四条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
还有不懂的请咨询本律师。
第2个回答  2013-03-11
协议离婚,双方同意即可;诉讼到法院,以感情却已破裂为离婚法定理由
财产分割,能协议依协议;不能法院判,能分清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自己承担,不能举证的基本就是共有财产和共有债务
子女抚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抚养,另一方给付生活费
第3个回答  2013-03-11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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