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继母住在我的房子里,如果我父亲百年后我要收回我的房产,继母赖着不走我该怎么办

(房子是父亲以前以赠与方式过户给我的,房产证上是我名字),继母有一个儿子,并且她与我父亲在一起时我已结婚,我与她应该不存在抚养关系和养老义务 是吗?谢谢好心人解答

房子是你的,你可以收回,这个没问题。但是问题在你的赡养问题上,从法律来讲,你婚后继母来到父亲家,按抚养与赡养对等原则,你不具赡养继母的义务和责任,但从伦理和道德层面继母老了,赡养继母你应该也有责任的,和父亲结婚一天也是你的继母,是长辈,按人道主义原则和继母的名分赡养继母应该是责无旁贷。但继母对你疏远、歹毒、不尽照顾老爸的义务,那就另当别论了。。
一、你继母是什么时候跟你爸爸结婚的。(在专业上,我们称其为是否具有拟制血亲关系)
如果他们结婚的时候你尚未成年,那么即使她从来不挣钱,也不赡养你,你也是要抚养她的。

二、要看你继母是否符合被赡养的条件。
看她是否有收入,是否已经没有工作能力。如果她健康、并且并到退休年龄,而刻意不去工作要你赡养,你可以不予以赡养。

三、要看你愿不愿意赡养她,和你的赡养能力。
如果你就是不给,她也只有去法院起诉。法官会予以调解。你可以有充分的机会诉明原因,法官也是有是非观念和同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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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由于继母对你没有抚养过,你对她没有养老义务。鉴于房子目前是你的名字,你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你有权决定谁可以在房子里居住。你父亲百年后,你当然可以收回房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13
没有办法,你继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房子是你继母的,除非,你父亲写遗书公正房子给你才算。
至于抚养你有义务的。
第3个回答  2013-03-13
房产证登记在你的名下,你就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与你继母没有关系。你继母与你父亲结婚时你已经成年结婚,你们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因此你无需承担对你继母的赡养义务。你的继母自己有子女,那在你父亲去世后,你可以要求继母搬出你的房产,由其自己的儿子承担赡养责任。
第4个回答  2013-03-13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你继母就没有任何权利了。赖着不走是可以请走的。不过,凡是以和为贵。不要弄得那么僵,如果大家都好好相处的,就让他们住着养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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