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被人打成轻伤,对方已被关押,但是对方宁可坐牢不肯做出赔偿怎么办啊?

我父亲被人打成轻伤(两处),对方已被关押,现在程序已经到了检察院,但是对方的态度就是宁可坐牢,死活也不赔偿我们,我们准备以刑事附带民事来起诉他,如果说对方只认坐牢,死活不赔偿我们(一万多的医药费,他们一分也没有负责),我们还能得到赔偿费吗?法院会给他加重量刑吗?谢谢各位!帮忙解答~~急求

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公安、法院或调解组织调节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获得赔偿。首先可以和对方协商;其次可以请调解组织、公安局、或法院帮忙调解;或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尽量寻求双方可以接受的数额。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此父亲被打成轻伤是有权要求对方非常被侵权人损失的。对于赔偿的数额及方式,双方可以根据意思自治进行协商。也可以请求调解组织或法院等帮忙调解。如果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调解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受害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践中,致人轻伤往往是做为治安事件处理,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又情节较轻、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可以就达成调解书为目的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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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你好
如果被告人不同意赔偿,判决之后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估计就得不到赔偿了,但是可以尝试向法院申请救助金。
根据刑诉法和量刑意见的规定,法庭应当把是否支付赔偿金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如果没有支付的,应当适当从重判处。追问

他的家人都在的,老婆孩子都在,难道我们连医药费都得不到赔偿吗?

追答

你好
家人可以自愿代偿,但是没有赔偿义务,这是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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