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户口为南京市城镇户口,在南京本地工作我在原单位工作两年办,社保公积金也已经连续缴纳两年半,现从原单位辞职,想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续缴公积金,请问可以在原来账户上续缴吗?
在建行公积金管理柜台询问得到这样的结果:原在单位缴纳的公积金账户,自由职业者无法以个人身份缴纳;原公积金账户销户有两种条件:1.外地居民提出;2.退休。如果未从事过工作未持有公积金账户可以开通个人账户按月缴纳。
在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服务电话上咨询得到以下答复:从单位辞职后可以以个人身份缴纳公积金,携带身份证,就业待业工作证和一年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去建行公积金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请问建行这样说法准确与否,期待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