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红笔写别人的名字,是不礼貌的意思。
在古代对死刑犯问斩的时间要在押号上用鸡血写上犯人的名字,但是后来就演变成为为用红色的笔写了,所以用红颜色的写别人或自己的名字即是对别人的不礼貌也是对别人或自己诅咒,当然此说法是不科学的,只是一个参考。
中国素有“丹书不祥”的说法,古时衙门用来记录罪犯的名籍才用红笔,民间流传阎王爷勾画生死簿也用红笔,被红笔填写名字的人无疑被判了死刑。即使在现在,除了教师改卷、会计更正外,很少用红笔记录事项,尤其是一个人的名字,更是忌讳用红笔。
“丹书”有三层意思:一是古代统治者托言天命,捏造所谓“天书”是用丹笔所写,故称“丹书”,为百姓所忌用。二是帝王发给功臣的优待证往往用“丹书”,免罪证件也是用红笔写的。
除上述因素外,如今用红笔写信还被认为是绝交的意思。
用红笔写字时的注意事项:
1、用红笔做笔记和批注是可以的。
2、但不能用红笔做作业试卷,更不能写信。
3、只要是给别人看的主要文字(非批注)都不可以。
4、红字作业对老师不尊重,红字写信表示绝交,红字记帐表示亏本,还有血光之灾的迷信。
咋们之间都在防着自己无意间用红笔写名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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