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分公司和开设店面的区别!

注册了一个公司,想开一个分公司,或是一个店面,请问,设立分公司需要走什么程序,设立店面又该走什么程序,各需要去什么部门操作,需要哪方面的审批!

  开设分公司和开设店面的区别: 
  一是注册资金不同,公司最低注册资金必须是三万以上,开店没有注册资金的要求。
  二是财产所有权不同,公司是财产的有限责任,开店是财产的无限责任。
  三是经营方式不同,公司可以通过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具备自己开具增值税发票和发票的权力,开店要到税务所代开发票。
  四是经营范围不同,公司的经营范围比较大,开店的经营范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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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30
用专业点的来说。分公司的话可以个人独资也可以加进来股东,共用一个营业执照和税务。开设店面的话就是另起炉灶的意思
第2个回答  2013-03-31
分公司设立应提交以下材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需加盖总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加盖总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 4、总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即股东会决议(需加盖总公司公章及全体股东签名); 5、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年检有效)(需加盖总公司公章);6、总公司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7、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年检有效)(需加盖总公司公章);8、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9、总公司的验资报告(需加盖总公司公章);10、总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11、分公司负责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简历1份;12、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即产权证(复印件)和租房协议(由总公司签署原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需盖公章及全体股东签名); 14、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注: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或当地工商红盾网下载打印。 3、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4、分公司经工商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 30 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 复印件(分公司加盖公章)向总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5、分公司实行非独立核算,则属于办事处的性质,不能构成纳税实体,所有的纳税事宜由总公司申报办理。6、分公司若实行独立核算,则由分公司自行在当地税务局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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