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报案人已经协商赔偿,去撤案警察说撤不了。行政拘留没有告知书警察直接告诉我们周二要行政拘留

年前的时候打架 ,报案人报案之后我们已经协调给他了赔偿,现在让报案人去公安局撤案,警察说已经把拘留证上传到网上没办法了必须要行政拘留。没有给我们出示告知书,直接口头说周二拘留。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做?

  1、在治安管理中,违法行为人取得被侵害人的谅解,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但究竟是减轻处罚还是不予处罚,只能依公安机关职权决定,不能依报案人申请撤案来作决定。
  2、在行政拘留前,公安机关是必须要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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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30
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作出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的处罚。当然,作出处罚必须下达正式的法律文书,对处罚不服的,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另外,最好与公安局充分沟通,争取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31
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论你是否与受害方达成谅解公安机关均可以对你的行为作出处罚。作出处罚必须下达正式法律文书,他们告诉你周二拘留,那么在周二拘留的时候肯定会给出处罚文书并让你签字的,那就是告知。
第3个回答  2013-03-30
可能构成了轻微伤害,一般就是行政拘留
第4个回答  2013-03-30
合法的,可能是构成轻重伤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