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人打电话说我被起诉了让去法院,这正常吗

如题所述

法院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被告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如果被人起诉,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邮寄的方式向被告送达文书。但对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在受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时,可以采用电话的方式传唤当事人,告知被告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
首先,确认来电人员是否为法院工作人员,来电号码是否为法院官方电话,避免诈骗人员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而受骗。
其次,对于简单的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可以选择电话的方式告知当事人相关事项。保证自己的程序权利。如果被人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而送达的法定方式是邮寄,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因此,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邮寄的方式向被告送达文书。但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最后,可以在电话中与法院工作人员核对是否被告的身份,并可以向法官陈述意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五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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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6
有人打电话说被起诉了,让去法院,这很正常,不少法官都是这样做的。是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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