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发放防暑降温物品

工会发放防暑降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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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7

工会发放防暑降温物品是符合规定的。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王晓峰表示,各级工会要积极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劳动待遇。工会历来主张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所以工会发放防暑降温物品是符合规定。

参考资料

无.《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无:无,2012年

新华网新闻.新华网新闻[引用时间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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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7-23
防暑降温用品不可以在工会会费中列支;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国家劳动局关于清凉饮料问题的复函》(劳总护字[1980]65号)规定。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防暑降温用品等,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因此,企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相关支出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不计入计税工资的范围。
1.按受益对象计提时做: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时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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