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房东开不了房屋租赁发票,税务局可以代开吗?

因为我们跟第二房东签的合同,合同作为资料交给专管员看了,专管员要我们提供第二房东给我们开的发票,第二房东开不了,这发票税务局可以代开吗?可以的话,需要哪些资料?如果拿第一房东给我们开的发票,这发票能算吗?

二房东无法开具房屋租赁发票的,可以申请税务局代开。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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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理论上第一房东把房子租给第二房东,他得上税,他给二房东开票;然后二房东把房子转租给你们,他也得上税,得给你们开票。
二房东没有票的话,持身份证、合同去地税局代开,法定纳税人是二房东,当然,你们帮他承担税款也可以,但是这个税款不能在税前扣除。
如果拿第一房东的票,理论上不能算,被地税局发现的话要承担被处罚的风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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