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法父母有公证遗嘱,房子给儿子。父亲去世后,母亲,女儿,儿子遗产怎么分配?

如题所述

你好,关于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办理公证遗嘱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依据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当发现立有数份遗嘱的情况时,若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这样以保障遗嘱的自愿性并尊重当事人最后的真实意思表示。
在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法定继承的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1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3条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1139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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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1
公证遗嘱属于法律认可的有效法律文件,可以按照遗嘱执行,遗嘱指定财产的继承人谁,就是谁,是不能变更的。
第2个回答  2021-09-02
没有所谓的遗产法,目前继承是由《民法典》做的规定。你说的这种情况,房子由于属于父母双方财产,因此夫妻去世后只能分配属于父亲的那一部分房产。因此,按照遗嘱,只有一半的房产归儿子。
第3个回答  2021-09-02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不合法或者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
本案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话,直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第4个回答  2021-09-01
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不遗嘱的这部分财产按法定继承,母亲,儿子,女儿平分父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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