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8-02
这种情况,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符合6个月的最长法定关押期满,因而变更强制措施。简言之,嫌疑人被逮捕后,经过2个月关押,又被两次延长,每次2个月,也就是统共6个月时间侦查羁押期满,依法转为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
第2个回答 2020-02-25
已经定性,只是案件没侦察完,又不能超羁押期,才被释放监视居住
第3个回答 2020-02-25
刑事案件变更强制措施有很多种原因,有可能是案件证据不足,也可能身体原因,也可能案件比较轻微可能判缓刑管制,建议当面咨询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第4个回答 2020-05-02
监视居住也是强制措施,还是会审判——本回答由专办各类刑事案件的郑州专业刑事律师申法涛律师提供,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