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楼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可以卖给别人吗?

房子是我母亲买的,她以再婚,买之前是3间房子的地皮,然后她盖了2层楼房,后来急用钱,低价卖给我了,卖的时候签的有协议,但是协议上有个错别字,注:甲方写成(甲乙)了。 土地使用证是之前她买别人的地皮时那人的名字. 现在我想卖给别人,可以吗?? 卖的时候需要怎么做。 请详解一下。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

原则上讲,如果土地证(包括所有土地使用性质在内)上的姓名是谁,那么这块土地就是谁的,而其它人没有权利支配!但是在我国农村很多地方不知道这个规矩和法律,所以都是以一纸协议就了事了!所以,你所谓的问题就复杂了!这块地是你母亲从别人手里买的,你是从你母亲手里买的,而土地证上既不是你的名、也不是你母亲的名,是第一个转让人的名!所以,就要看你母亲从那个人手里买过来的时候,是否和那个人有过协议,而且要看那个协议的内容是怎么签的!
所以,现在你需要做的首要任务,就是先去村委会开证明,证明你家土地这个事情,当地村政府是知道的,确有其事的,之后拿着证明去当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办手续需要第一个人、你母亲和你同时出现才有效!否则的话,你这个地如果牵扯拆迁了,第一个人如果反悔,你一点办法没有!你要知道,土地证是可以挂失补办的,而且你并不是从土地证上名字的人手里买的,而是从你母亲手里买的!明白了吗?追问

我母亲和第一个人签的有买卖协议, 这个协议现在是我拿着的,协议还是比较规范的,有手印,和担保人。 现在我和我母亲签的也有协议。

追答

那也建议去做过户,而且一定需要去村委会去开个证明,证明村一级政府知道并见证了你们的房产买卖的过程!要有意识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啊!你就记住,房产证可以补办!一旦人家补办了房产证,你再有什么协议都没用,人家是第一权利人。最多你能告他合同诈骗!但钱可是人家先拿走了,你还要搬出去!并且还要等着法院受理、宣判!这还是再你能找的着他人的情况下!找不到人,即使缺席审判、宣判了,你还是损失了!可千万别有侥幸心理!这种事在农村可发生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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