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母亲买的,她以再婚,买之前是3间房子的地皮,然后她盖了2层楼房,后来急用钱,低价卖给我了,卖的时候签的有协议,但是协议上有个错别字,注:甲方写成(甲乙)了。 土地使用证是之前她买别人的地皮时那人的名字. 现在我想卖给别人,可以吗?? 卖的时候需要怎么做。 请详解一下。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
我母亲和第一个人签的有买卖协议, 这个协议现在是我拿着的,协议还是比较规范的,有手印,和担保人。 现在我和我母亲签的也有协议。
追答那也建议去做过户,而且一定需要去村委会去开个证明,证明村一级政府知道并见证了你们的房产买卖的过程!要有意识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啊!你就记住,房产证可以补办!一旦人家补办了房产证,你再有什么协议都没用,人家是第一权利人。最多你能告他合同诈骗!但钱可是人家先拿走了,你还要搬出去!并且还要等着法院受理、宣判!这还是再你能找的着他人的情况下!找不到人,即使缺席审判、宣判了,你还是损失了!可千万别有侥幸心理!这种事在农村可发生的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