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死后,清朝军队顺利进入山海关,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在准备攻打富饶的江南地区时,为了自己师出有名,给当时的江南百姓列了三条罪状,虽然是为了给自己正名的,但这三条罪状如今读来其实还是有一些是事实的。
公元1644年李自成帅军攻打北京,进入紫禁城之后,崇祯皇帝被迫杀身亡,而同时关外的清军也开始大举进攻,结果清军和吴三桂兵合一处,并最终在山海关将李自成打败,然后清朝就在北京顺利成立了大清王朝,但是当时的江南两广地区还是由明朝控制,当时有一个明朝的小朝廷,为了解决他们,当时摄政王多尔衮率军队南下进攻,多尔衮是一个智勇双全的人,考虑到这些江南人民以后也是自己的子民所以他给了当地老百姓两条选择,并给他们列了三条罪状。
第1条罪状就是没有好好的保护崇祯皇帝,因为当时清军在即将攻打山海关,李自成即将攻打北京的时候,这些明朝的将军没有任何一个人派兵去帮助崇祯皇帝,可以说是对皇帝不忠,他们不仅不帮助而且还以各种理由去逃避皇帝的诏唤。所以说这第1条罪状是事实没有冤枉这些明朝大臣和老百姓。
第2条罪状就是,在没有得到圣旨就自己私立新的皇帝。不过这一条罪状是不太成立的,因为当时江南地区的明朝官员听到崇祯皇帝自杀身亡以后,为了保持大明江山的持续稳定,他们便临时立福王为监国,等到后期找到崇祯太子的话会立为新皇帝。第3条罪状就是指责这些明朝的将军,在这种国破家亡的时候,他们既不去攻打清朝军队,也不去攻打它们的杀君之敌李自成的部队,这第3条罪状其实还是可以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