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2-17
易法通解答: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2个回答 2018-07-06
职工带薪年休假按照累计工作年限,以公历年度进行计算。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2-16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结合你的工作时间来计算,你总共有5天的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双休日和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