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今年8月提取,明年1月可以提取。对符合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一、重点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非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三、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四、对符合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五、取消对“本市户籍职工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扩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是的,今年8月提取,明年1月可以提取。对符合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一、重点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非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三、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四、对符合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五、取消对“本市户籍职工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扩展资料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截止签订建、修合同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工龄未满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
3、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政府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
6、出国、出境定居: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不是的,杭州市公积金,租赁是每年提取一次,具体如下: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2、租赁其他住房的,自2016年4月1日起,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1000元/月,每年提取一次,分段计算如下: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可提取额为每人500元/月,2016年4月起提取当月按每人1000元/月。
扩展资料:
办理注意事项:
一、办理提取公积金时填报的《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资金性质”栏只可选择一种,提取多种资金需分别填表。
二、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三、收费情况:无。
四、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情况特殊的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杭州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材料:
一、职工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凭证。(杭州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3、铁路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提供①本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的无房证明;②单位出具的《职工无单身宿舍证明》。
三、提供的身份证件:
1、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3、职工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自住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4、无房职工租赁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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