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两个儿子为非农户口,二轮土地承包时户口本上有母亲与大儿子妻子和孩子三户人口,后大儿子妻子和孩子户口迁入城市,小儿子妻子为农村户口,小儿子女儿出生落户本农户,后小儿子随父迁入农户,小儿子妻也迁入农尸,农村土地确权时,因父去世,户口本上有四人,为母亲与小儿子与妻子女儿,确权证上为四人名字,后林业局征地,每亩每年500元,大儿子妻子儿子要求要回土地承包权可以吗?
迁走的二人现为城市户口呢,有没有权利要回土地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