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哪些项目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题所述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十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个人所得税税款;(二)税收滞纳金;(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五)赞助支出;(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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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1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二) 税收滞纳金;(三)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五)赞助支出,(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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