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企业(房地产除外)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后用来生产建设用地的,计入无形资产。
房地产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来以后用来开发商品房的,计入存货。如果用于企业本身经营用房的,记入无形资产。
企业使用任何形式取得的房屋及建筑物(连同土地使用权的,且无法划分的)计入固定资产。
企业取得的土地以赚取土地增值及出租,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应计入,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是指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等。《公司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经国家权威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用作公司注册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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