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已经明确约定了 在看看相关法规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
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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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你的问题是有点稍微复杂 我重述下你的补充问题的意思
1、房东出租给房客一个房子 但房客没有使用完全部房屋 经过与房客协商后 将闲置的房屋再出租给一个新房客
2、如果是这样的话 我的理解 首先房东要与原来的房客做一个补充协议 将原有闲置的面积进行扣除
在与新房客签署租赁协议或合同 (把已经缴纳的房屋租金以其他方式返还给原来的房客)
3、另外 你描述说到承租人 也就是说老的房客是同意的 但这个同意是口头还是书面的 如果没有补充协议或其他证明 是要麻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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