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生效后,死亡赔偿金没有支持,关于死亡赔偿金部分可以向民事法庭提起诉讼吗?

如题所述

我国刑事案件中对于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在司法判例中极少支持。目前刑事司法实务中仅对于交通肇事罪造成当事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支持,而对其他的刑事案件提起的刑附民死亡赔偿金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法释1号“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8-17
不可以。在程序上,法院受理案件会遵循一事不再理原则,已经审判生效的判决对当事人和事件均有拘束力,不可以提起新的诉讼。在实体处理上,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不支持死亡赔偿金(交通肇事罪除外),另行在民庭起诉也是按照这个原则。
第2个回答  2022-08-29
人民法院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门后,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也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因为被告人是被告人的民事当事人,只有当原告人对被告人的侵权行为达到刑事处罚条件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附带刑事诉讼。
第3个回答  2022-08-16
生效后的判决若有新的证据或者新的事实出现,只能向做出生效判决的上级法院通过申请再审进行维权。单独另行提起生效判决中没有支持的诉求应该不会受理。
第4个回答  2022-08-27
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门进行调解后,如果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应否承担刑事责任?作为民事被告,原告对被告的侵权行为符合刑事处罚条件的,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