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感谢您的及时而且有很大帮助的回复。
学校的言论是转走了一个好学生是因为我,而且他们给我看了一张这个孩子家长对我的投诉记录,记录上面还写着在场的学部领导名单,我知道这个事实肯定是他们伪造的,可是这个孩子家长跟其中一个领导关系很好,我有些无助。您说我应该采取什么对策呢?盼回复。
我说点我的想法,不一定很有用的
关于那个投诉的问题: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1、未经教务处批准,教师不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或随意删减课程教学内容1/5以上。
2、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随意调课或随意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擅自停课、旷课;或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
3、没有及时出考试试卷,或试卷分装场次登记有差错,影响正常考试。
4、监考迟到5分钟及以上(以开考时间为准),或监考时擅离岗位,或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监考中不负责任,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或对学生违纪现象瞒报、放纵学生舞弊或不填写上交考场记录。
5、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或参与制卷的人员泄漏考试内容或伪造成绩。
6、考试命题内容和份量不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出现开考后60分钟内有1/2以上的学生交卷或因命题原因导致学生成绩严重失常;或试题有严重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7、未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或成绩报出后又随意更改成绩;或丢失考试成绩。
8、不按要求将试卷管理归档,或造成试卷丢失。
9、学生在实习、实验过程中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伤亡事故。
11、其它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你的情况不符合上面的条件,所以有理由反驳“严重教学事故”之说,所以如果仲裁受理,可以举证。但是不能用凭这个就直接说“严重教学事故”不合理,你可以向你所在地区的区教育局反映情况,请求撤销“严重教学事故”的决定。有了这份撤销通知,证据就是有分量的了。
还有 说些无关的想法:私立学校的老师很容易被“欺负”。 校方,家长,学生,三方面都可能“欺负你”,我对私立学校有点了解,我觉得私立性的初中高中不是长久之计。你是在教育行业的,你应该知道私塾吧,这是一个好去处,虽然现在没有体现,但是将来会体现出来的,你可以考虑考虑这个,如果你在这个学校呆不下去。另外对于我还有个建议,就是不要闹太大,如果你想在这个学校呆下去的;不想的,也别太过不去,私立学校的老板是人脉和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