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有些部门强迫员工周六正常上班,且无任何报酬和加班费,请问这违反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若实行标准工时制的话 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能超过40小时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时间的 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支付1.5倍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 按照不低于2倍小时工资支付 法定节假日的话 为3倍
劳动者延时加点工资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休息日的为六个月 建议你找到你加班加点的证据 如考勤记录等 到离职后 去要回 就好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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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6
执行标准工时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不超过40小时,每星期至少一天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安排外本人小时工资的1.5倍的标准支付工资的工人安排休息日劳动的六个月内补休,不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按照不低于2倍的时间的工资支付法定假日,3次/>劳动者延迟加点工资及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的休息日六个月的一段时间,你发现你加班证据,如考勤记录,直到离开后回去就好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02
是的。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33劳动援助热线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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