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投标保证金需要要求对方开收据吗

如题所述

退回投标保证金需要对方开收据,就是证明收到退还的保证金了。收据就写:收到XX公司XX项目退回投标保证金XX元。

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把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以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扩展资料: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五十六条规定: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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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如果通过银行转账,就是等于对方收据。如果是现金支付,失标当场退回投标保证金原收条收回。如果长时间退回,对方已入账,要对方退回投标保证金收据,要加盖单位公章和经领人签名才生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03
如果通过银行转账,就不需要。如果是现金支付,则需要对方出具一个收据,以证明对方已收到退回的保证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开具收据,未作具体规定。但按照常理,退还保证金,应由对方开具收据(并注明为银行转账还是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要求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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