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号之间用顿号吗?

如题所述

引号之间一般不用顿号,具体问题具体使用。但是,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比如:“日”“月”构成“明”字。这句话中标点符号是不需要使用顿号的,与之相同的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也不用顿号。

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比如: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引号的形式为双引号““””和单引号“‘’”。引号是一种很重要的标点符号,它包括起引号(用“表示)和引回号(用”表示)两部分。

如果引用的内容是句子的一个组成部分,即引文没有独立性,引用部分末尾不用点号(问号、叹号可保留),整个句子该停顿处则停顿,该用何点号则用何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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