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爱斯集团告我母亲卖假肥皂侵权。

我是安徽芜湖的,我母亲是做小本生意的,前些天我母亲收到法院传票,纳爱斯集团的打假人员在2011年向我母亲购买的3块雕牌肥皂是假的,有我母亲签字收据,侵犯他们公司权益,要赔款15000元。我母亲绝对没有知假卖假,都是在当地门市部进的货,可是11年的进货收据早就找不到了,所以我们一家都很委屈,我们也是受害者,3月7号要上法庭,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这钱赔的憋屈。请求大家能帮助我,真心谢谢!!
纳爱斯能不能单凭一张收据,就证明这3块肥皂就是我母亲卖那3快呢?毕竟是2011年的事了,如果能告的赢,那我也弄个假货,去别人店里买同样的东西,开收据照照片,然后事隔一年后说是买到假货了,要求赔款,那我不是发财了!毕竟要打假也是捣毁造假源头啊,那个才是实打实的。

不用担心,如果你母亲只卖了几块肥皂,没有获多少利,主观上不知道她进的雕牌肥皂系假冒伪劣产品根本就不构成侵权,所以要求赔偿15000元是完全是无稽之谈。
单凭一张收据肯定是告不赢的,你妈妈又不是生产制造商,你妈妈是向其他人进的货,而且进的不多,单凭这个起诉你母亲本人感觉胜算不大。
如果纳爱斯集团的胡搅蛮缠,你就直接说卖的真的,人家拿出原来肥皂的不要承认那就是你母亲卖给他们的,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谁知道有没有被掉包,所以这个证据很不充分,你们就这么和他们辩,看他们还能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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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0
1、你母亲作为零售商,属于下游市场。下游市场的个体零售老板,很多文化程度有限,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从中端的批发市场进货,本身也不具备鉴别商品真假的能力。真假与否都由批发商说了算。且你母亲并未知假售假,并不具备主观故意。
2、纳爱斯集团与律师事务所合作针对零散经销商进行维权,其性质很难被判定为正义的。
3、如果仅仅以你母亲销售了3块假肥皂而要求赔偿15000元则违背民法的公平原则,在整个制假售假产业链中你母亲仅仅处于最末端而非侵权源头,由你母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有失公允。
4、如纳爱斯集团真心维权应在发现假货后及时采取救济手段,现在时隔两年再来起诉有敲诈的嫌疑,诚如楼上所说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就其自你母亲手中所购买肥皂的真实性进行举证。单凭一纸收据法院不会采纳此类证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4-14
您好,我的家人和遭遇类似的问题,我想问一下这个事情后来是怎么解决的,急需您的帮助,非常感谢!
第3个回答  2013-02-20
先确定传票是否真假,11年的进货收据如果找不到那就不好说,所以先找进货公司取证,当然不能说自己要打官司所以取证,采取点措施,拿到进货凭证之后再说,如果拿到进货凭证,你妈妈或许还会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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