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自己手写自己一年以上居住地证明是否有效?

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原告自己提供被告居住地证明才能立案。可派出所,居委会等一般不会给你一普通人开这种证明的。幸好原告手里有被告手写的居住地证明,并有被告在上面签字。这个是否能作为给法院的立案依据?

你好,不可以的,居住证名要有暂住证,或者村委会或居委会去开证明。不行你可以委托律师替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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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2
需要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一般是居委会或村委会开证明并盖章。
自已手写的证明应该不能立案的依据,法院会让你提交被告的身份信息,如果没有是立不上案的。可以写被告身份证上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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