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1-26
具体要看有没有遗嘱,遗嘱上说全给继母的话就没办法了。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上还有其他说法的可以要求继母把不属于的那部分交还出来,若不还的话就要可以去起诉了。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子女和配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继母欲独占房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看下房屋财产婚前还是婚后(一)婚前所有的,属于他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房产证登记了继母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和继母婚后购买的,不管登记于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继母婚前所有的,属于继承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房产证登记了父亲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后妈的一套一半是父亲,就有继承权,如果关系好就放弃,打官司就提出诉求;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2个回答 2019-05-27
继母在父亲去世后,侵占了所有的房屋财产,我们就应该用法律的武器来对付他,而不是蛮横的用武力。也得看继母和父亲的感情怎么样,如果是继母把我们抚养长大,而且对我们很好,这样的话我们是可以接受这种现实的,如果关系不是很好,我们可以用法律对待他,因为法律这一块是有明确规定的。
第3个回答 2019-05-27
其实我觉得如果他真的是去世了以后侵占了所有的房屋财产,那么就应该要选择通过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这个权益,你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然后自己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样的话我觉得比较好
第4个回答 2019-05-26
他虽然心里想霸占财产,但是呢没关系,你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你自己以及保护自己,你自己应该得到的权益。
因为在法律上来讲,你的父亲过世之后,你继母和你都有权益,并且也有各自的财产分配的比例。
法律上明确写的是有的。
曾经有这样的案例出现。
所以你也不要着急,尽管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