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为职务监站被判了五年,在看守所待了8个月了,在宜兴监狱有希望减刑多少时间?

如题所述

    在看守所待了8个月了,这个8个月可以折抵刑期,实际上在监狱呆4年4个月;

    在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再减刑2年。

追问

那减刑是在除在看守所以外的四年多时间算起吗?非常感谢

追答

是的,上面已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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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3
  需要根据其个人表现而定。

  参考法律:《刑法》
  第六节 减刑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2个回答  2013-02-23
参照如下;第六条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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