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2013应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人才出具证明(报到证或推荐表),已就业的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不知道自己该以哪种身份报名,因为毕业前已经签了三方协议(签的朋友公司,但是没去,乙方交给学校了,甲方还在自己手里,但已经盖过章),目前报到证和推荐表也在自己手里,看到报名复审时应届生还需交推荐表或协议书(指已经签约的大学生),所以纠结了, 如果说已就业的话拿不出协议书,说未就业的话就怕到时候查出已签了协议,我该怎么办?求高手指导!!!

我有相同遭遇。我是毕业之前和一个公司签了三方协议,但是后来报考了事业单位,而且过了。资格复审时,我打电话问招录单位,他说没有三方协议的话,你需要学校出具一个证明,证明你不会产生因签订协议而产生纠纷(其实这个是肯定不会的,三方协议上明确说了,学生考上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此协议作废之类的话)。所以只需要学校的证明就行,当然我当时自己还写了份承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06
您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还没有办理报到手续,还不能算正式就业。建议您将情况向招聘单位如实说明,询问应当如何处理。追问

我的报到地址和档案都在本地人才市场,有人说报到证是人才说明未就业?

追答

报到证还在您手里,说明您还没有完成就业手续。您可以同招聘单位如实说明具体情况,看以什么方式处理合适,因为每个单位的规定和要求是不同的,得根据这个单位的要求和规定来确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