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注销与转移区别

如题所述

注销社保卡是把你的社保账户注销,里边的钱可以取出来,如果以后想要继续缴纳社保只能再重新开一个社保账号。
转走社保只是在不同的地方缴费使用,社保账户还在。
注销社保卡一般有以下的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准备材料,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注销的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某市社保被注销缴纳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社保注销办理流程,缴纳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到月末,对于未缴清社保费用,滞纳金,利息罚款的不能办理注销手续。在办理注销手续前,必须先办理会员减员手续,涉及社保机构跨区变更的,现在原社保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再到新参保机构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转移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跨区域流动前,办理暂停缴费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登录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在“社保电子证明查询打印”板块中开具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社保机构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为转出申请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相关材料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手续,划转基金,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寄至接受地社保经办机构。个体参保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签字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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