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档案和工人档案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8
1、划分依据不同
”干部“和”工人“身份的区别,是计划经济时代沿习下来的人事管理制度。最基本的区别是以初入职时第一学历、而且是全日制学历来划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的,为干部身份,高中及以下学历为工人。工人身份安置还有其他途径,比如从企业招工、退伍军人安置等。
在行政部门中,干部使用行政编制,工人使用工勤编制,行政单位的工勤岗位基本随改革撤销,工勤人员只出不进,工勤编制也是随现有工人自然减员随退随销。
在事业单位中,按照岗位进行区别,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干部,工勤岗位是工人,分别对应不同的职务级别、职称级别和工勤级别。工勤级别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对于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人干部身份没有什么区别,工勤人员竞聘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就和干部无疑,包括管理方式、职级晋升、工资待遇、退休保障等,都统一按干部对待。
2、待遇福利不同
在就业范围上的待遇不同,干部可以在国家机关工作,工人群众如果不转变成干部身份则很难在机关工作,而且工人群众转变成干部身份的机会非常少。政治待遇不同,干部获得的国家社会以及国际信息要比群众多,干部级别越高所获得的社会信息也就越多。
在非工资的福利待遇上,干部比工人群众要高,例如住房以及住房补贴、用车补贴、带薪度假、子女医药费报销等等方面,干部都比工人群众享受的待遇高。在医疗服务标准上,包括住院条件、用药等级、医药费的报销比例等等方面,干部都比群众高。
3、养老标准不同。
在养老标准上,干部比群众高出许多,而且干部级别越高,这种差距也就越大。例如,达到一定级别的干部可以享受离休待遇,而且有政府专设的老干部局为其服务。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人,也要比在其它企业工作的工人的待遇相对高出一些。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关于在企业内录干、聘干问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内的全体职工统称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各种不同的身分界限随之打破。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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