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修了8000元,对方12000元,物资损失5800元,我负30%的责任,我是新车,保险都交齐了,对方逃逸,后来又去自首了,交警判定对方发送事故逃离现场,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保险能赔多少钱给我?
能给我具体算一算么?我不太理解,而且对方逃逸了,听说是打7折的,还有就是物资损失呢?
追答假设你方保险投保了全险且有附带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本事故上述损失情况均全部为经济财物损失,无人员伤亡。
交警认定你方次责,对方主责,你方修车费用8000元为全部损失,则对方赔偿你方(交强险2000元+剩余部分6000元的70%),合共6200元。剩余1800元由你方商业车损险赔付给你。
而对方的损失,车损12000元,其他财物损失5800元,共计17800元,你方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对方(交强险2000元+剩余部分15800元的30%),合共6740元。剩余11060元由对方自己承担或者对方的车损险来承担。
逃逸没影响吗
追答由于事故责任已经认定结束,你方的索赔权利已经确定。这个不会因为对方是否被认定逃逸而发生影响,即使认定了逃逸也只是影响对方的保险公司向对方赔付的问题,与你方无关。
这个公式是什么意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