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广东佛山顺德工作,以前一直也在顺德工作,买了年多的社保,现在在新公司工作,办事处在顺德,总公司在江门,社保所要在江门购买,那我在顺德生活工作,会有什么差别或影响么?我能在本地享受以往的医疗等依他待遇么?
不会有影响,社保可以异地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六条 有关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价格政策和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缴纳。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补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医疗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享用不了门诊报销,其余的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都是可以的。因为现阶段全国各省各市的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彼此独立,互不联网,医保又是用人单位其所在的本地即江门购买的,所以门诊报销不了。而且,如果想住院能报销,一般是需要在江门那边的社保局办理异地定点就医的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指出,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因此,你在本地工作最好在本地交医疗保险。
扩展资料
异地就医的申报: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如果我在顺德自己购买可以么,然后找公司报销
追答可以最好。先找公司商量一下吧,看行不行。毕竟江门的社保少交很多,顺德的社保高些。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如果我现在在顺德自己续保,然后找公司报销可以么
追答如果你们公司同意就可以,但是你在顺德就变成自由职业者式的参保,与企业职工参保者在参保险种上有大不同,医疗也一样,建议你先咨询顺德的社保或者地税部门。